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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2 KB好書推薦:少年PI的奇幻漂流 名稱: 冬澤春人 [13/03/26(二)23:38 ID:AVO5Zkfw] No.5297  
筆者是個偏重原著的人。當一部小說被改編成電影而感到興趣時,我會先去看小說,再看電影。這次很難得地在李安大導演的光暈下,先看了電影再看小說。結論就是:小說比電影更精采。

小說裡有很多部分是電影裡沒有拍出來的,或者說被改編了一些。當然電影化難免會有刪改,尤其筆者讀完此書後,覺得看過電影的人,更應該把原著讀一遍才是。筆者身邊有人看完電影後,對李安的詮釋手法大表讚嘆,卻沒有去找原著來讀,對寫出這麼精采故事的原作者一點敬意也沒有。所以比起因為電影風潮而追求一時流行的人,筆者更佩服早在電影上映之前,就已先看完原著的人。

書中前半段描寫主角的童年時期,皮辛以動物園經營者的角度,點出人類對動物的投射妄想與誇張行徑。可能因為這部份太偏向說明文,電影只有輕描淡寫帶過。可是不得不提的,是作者的文筆很漂亮。動物園的生態描寫得徐徐如生,一字一句都讓人在腦中清楚浮現園區內,動物們的一舉一動。之後有一段皮辛對宗教信仰的選擇,除了從小就耳濡目染的印度教之外,陸續又接觸了基督教與回教,於是他同時信仰三個宗教。結果分別主張皮辛是各自信徒的師尊、神父與伊瑪姆齊聚在皮辛家,掀起了一場口頭上的宗教戰爭。電影很可惜沒有拍出這一段,大概是怕宗教人士也像那三位智者一樣吵起來吧。

故事到了中段,主角所搭乘的船沉了,開始與老虎理查‧帕克過著海上漂流的日子。不論是在電影還是小說,筆者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皮辛第一次抓到鬼頭刀魚,拿起斧頭敲死牠後,對自己的暴行感到懊悔與對諸神的感謝。但在小說裡,他第一個殺死的動物是飛魚。

我為這條可憐的生命放聲痛哭。我生平第一次殺生,我的雙手沾滿了血腥,我變得跟該隱一樣有罪。我才十六歲,沒做過壞事,喜歡看書,信仰虔誠,現在兩手卻沾上了鮮血,這沉重的擔子叫我怎麼擔?所有有知覺的生命都是神聖的。此後我每此祈禱都不敢忘了這條魚。
--節自第212頁

要活下去,就得吃。要吃,就得殺死其他生命。所以要活,就要背負起「業」。有很多人早就知道「吃=殺生」的道理,卻以空虛的歪理去合理化吃食生命的行為,不敢承認自己的原罪。皮辛身為一個素食主義者與虔誠的教徒,逼迫著自己吃下魚肉,讓我覺得他是個勇敢的人。

隨著故事進行,皮辛對捕食動物的行為感到麻痺與熟練。他砍斷海龜的動脈,生飲海龜血,切開龜殼,把內臟剁碎,和著海龜蛋與魚內臟,做成太平洋上最高級的美味佳餚。這些描述非常殘酷,卻讓人感受到皮辛在這當下的滿足感。殘忍與幸福的對比,為所謂的「生命」做出最好的詮釋。可惜礙於尺度的關係,電影省去了這段。另外有一段有趣的描述也是電影沒有的,有一天皮辛用手把一尾超過4呎的灰鯖鯊抓起來,丟到理查‧帕克的地盤,精采的老虎大戰鯊魚就此展開!老虎跟鯊魚打架,怎麼會有這麼天才的組合?皮辛詳細地轉播整個實況,過程令人熱血沸騰!是電影所拍不出來的精采片段。

看過電影的人,誠摯建議去找這本書來看。這五彩繽紛的筆法與電影沒有的劇情,絕對值得各位買回來細細品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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